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

 

風險管理委員會 

為落實公司治理並健全風險管理制度,於111/12/28經董事會通過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。委員會委員4人,全數為獨立董事,其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。

 

風險委員姓名 是否為獨立董事 專長
林淑玲(召集人) V 財稅規劃及財務風險、資金運用
莊英俊 V 企業資安及軟體開發
于肇嘉 V 產品開發及子公司營運實務
林威伯 V 智慧財產、保險及勞資法律事件

委員會成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責,並對董事會負責,且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:

 

  • 審視風險管理政策。
  • 審視風險管理架構之妥適性。
  • 審視重大風險管理策略,包含風險胃納(容忍)度。
  • 審視重大風險議題之管理報告並督導改善機制。
  •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。

 

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
112年度風險管理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