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續委員會
為落實公司治理並健全風險管理制度,於111/12/28經董事會通過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。113/6/20為符合公司治理3.0並落實其相關作業實務,積極回應利害關係人對環境、社會及公司治理等各面向風險評估與因應對策,整合集團風險管理與永續發展目標,董事會通過以永續委員會取代風險管理委員會,永續委員會由公司永續長及2位獨立董事組成,其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。
永續委員姓名 | 是否為獨立董事 | 專長 |
楊超群(召集人) | X | 公司創辦人,現任瀚荃集團永續長 |
林淑玲 | V | 財稅規劃及財務風險、資金運用 |
林威伯 | V | 智慧財產、保險及勞資法律事件 |
委員會成員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責,並對董事會負責,且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:
- 制定企業永續發展方向、策略及目標,並擬定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。
- 宣導及落實公司誠信經營等面向之相關工作。
- 審視風險管理架構之妥適性。
- 審視重大風險管理議題之預警與因應措施並督導改善機制。
- 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。
- 檢討、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與成效,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。
永續委員會組織規程 | ![]() |
113年度永續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| ![]() |